注意!
沭阳县2024年度
困难职工申报认定工作启动啦
申报条件、方式有哪些?
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随小编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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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为困难职工。
申报认定困难职工家庭
可分为以下三类:
深度困难职工家庭
相对困难职工家庭
意外致困职工家庭
指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20元/月)的职工家庭。包括:
⑴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但还存在患病、子女上学、伤残等其他刚性支出的困难职工家庭;
⑵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下岗失业、停发或减发工资,造成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⑶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伤残等因素,导致家庭收入扣减重特大疾病、伤残支出和长期照料费用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1240元/月)的职工家庭。
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家庭收入扣减意外致困造成必要支出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1860元/月)。包括:
⑴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社会安全等重大事件中负伤致残、染病或牺牲的职工家庭;
⑵本人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
⑶因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用品损毁严重,责任赔付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
线下书面申请
在职职工家庭符合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条件的,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符合建档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可以向居住地街道(社区)工会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须全面真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按要求签署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⑴ 家庭月收入证明(提供近12个月工资银行卡流水,无法提供银行卡流水的须单位出具近12个月工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除因护理家庭中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智力)残疾人,照顾3周岁以下婴幼儿、单亲学前儿童的,可按实际工资收入计算外,无工资收入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⑵ 刚性支出证明(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必须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近期病情证明复印件及12个月内的自付医药费复印件或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凭证、学费证明、房租证明等)。
⑶ 家庭成员户口簿全套(含首页和正页)。
⑷ 本人及配偶、子女和同一户口簿上的其他家庭成员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⑸ 子女的在校证明(学校出具的证明、子女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成绩通知单复印件或当年缴纳学费收据复印件等其中之一,若学生证上的学校名称复印件不清楚的,需加盖学校公章)。
⑹ 婚姻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且未再婚的职工,需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的复印件;配偶死亡且未再婚的职工,需附死亡证明复印件。
⑺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申请
职工可通过“江苏工会服务网”(电脑端)或“江苏工会”(手机端)提出申请,具体操作见《职工使用手册》,也可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帮助操作。
沭阳县困难职工申报咨询电话:
沭阳县总工会:0527-835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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