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新增设备开展非现场执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文明和谐、安全有序道路交通环境,保障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自2023年3月24日起,在以下道路开展非现场执法,具体如下: 限行路段: 园东路(清韵路至边城慧居城小区西门) 承晖路(边城慧居城小区南门至兰亭路) 文昌路(明厚源华府南门至兰亭路) 限行时段:7:00-8:00、16:30-17:50 人民路(上海路至北京路段) 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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