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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出台“17条”规定 以政府“紧日子”保障群众“好日子”

来源:速新闻 时间:2022-05-25 作者:沭才网 浏览量:

严禁拖欠、延压工程款支付、人员工资经费、社保民政资金发放,严禁违规提标扩面等导致执行“三保”政策“变样”行为……日前,记者从沭阳县财政部门了解到,5月19日,沭阳县出台政府厉行节约过紧日子“17条”规定,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沭阳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17条”规定,内容包括严禁“三保”落实不到位、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禁铺张浪费、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禁违规存放财政资金、严禁挪用专项资金、严禁违规处置固定资产、严禁违规发放各类补贴、严禁违规进行政府采购、严禁随意开展对外委托业务、严禁随意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严禁违反内控规定、严禁违反财务程序、严禁发生新增债务风险、严禁违规对外担保或借款、严禁县属国有企业随意增加一般性可控行政开支、严禁对外投资不履行决策程序等“17条”规定。从涵盖兜牢兜紧“三保”底线、压降行政运行成本、杜绝资金资产浪费、从严管理控制事项、规范履行财务程序、严禁增加政府债务风险、严格县属国有企业管理等七个方面,要求全县各单位优化资金配置,提高使用效率,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节约财力投向重点领域,以政府“紧日子”保障群众“好日子”。 (叶春艳 李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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