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人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是宿城区政府下设的国有公司,负责宿城区创业孵化基地(宿迁市返乡创业示范园)的运营管理。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无违反乱纪行为,未受过相关处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详见《宿迁人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需提供:(1)宿迁人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一寸照片2张。并将上述应聘材料扫描电子件发至邮箱scqcyb@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2017年+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不休息)。
3.报名地点:宿城区创业孵化基地(宿城区经济开发区隆锦路)。联系电话:0527-80978897,联系人:丁遥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及报考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比例为1:3,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违反计生政策、个人信用情况等情况。
(六)公示与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说明
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区国资委、区人社局及社会监督。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简章由宿迁人人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978897 82960117
监督电话:0527-80901289(区国资委)
附件1:宿迁人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
宿迁人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7日
附件1
宿迁人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文 员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 |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
网络运营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类 |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运用编程、平面设计、网页制作。 |
财务管理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拥有会计从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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