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文化强县建设,繁荣文艺创作,我县设立县政府最高文艺奖项——“紫藤文艺奖”,近日,正式出台《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沭阳县紫藤文艺奖评选细则(试行)的通知》,对“紫藤文艺奖”评选有关内容和要求等进行了规范明确,旨在激励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努力创作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体现时代文化成就的精品力作,从而推动全县文化工作大发展大繁荣。
《评选细则》共分为九个部分,分别确定了评选宗旨和原则、评选范围、参评条件、奖项与奖金设置、评选机构与职责、评选程序、奖项管理、评选纪律,以及细则的最终解释权等。“紫藤文艺奖”评选分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戏剧曲艺、影视五个类别进行分类评选。该奖项分金、银、铜奖三个级别,按类别分别评选,评奖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不平均分配奖项,允许出现空缺。参评作品同时获市级及以上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另外,紫藤文艺奖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艺术上具有开拓创新性且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和个人,将授予特别奖;对我县的重点文艺精品项目将进行引导、扶持,重点作品同时享受引导和扶持资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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