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人社发〔2016〕19号
关于开展全县人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
建设工作的通知
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人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县人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立涵盖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及电子商务人才等7类人才,功能完善、相互衔接、动态更新的“全县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
二、推进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14日-5月5日)
下发《关于开展全县人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并分期分批对各用人单位系统管理员进行软件使用培训。
2.信息采集阶段(2016年5月10日-10月30日)
县人社局对县直各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乡镇、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及县内其他企业、学校、医院等用人单位分配系统操作权限,各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的人才资源信息进行采集、审核、录入。
3.动态管理阶段(2016年11月1日以后)
用人单位对人才进入、流出和变动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维护,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对人才资源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和分析预测。
三、任务分工
县人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由县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县人才中心具体承办,各用人单位协同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1.县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整体实施方案的拟定和全县人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筹备工作;县人才中心负责各用人单位系统操作权限的分配和系统使用培训工作。
2.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金融办负责本部门和本行业、本系统的人才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录入工作。
3.各乡镇、各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7类人才(教育、卫计、金融领域人才除外)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工作,确保辖区内用人单位应统尽统。
4.县经信局、县农工办、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分别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电子商务人才采集填报范围的确定和指导工作。
四、其他事项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各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于5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负责人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名单(附件)分别报县委人才办和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金融办、各乡镇、各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于5月12日前上报本条线或本辖区内各用人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名单(附件)分别报县委人才办和县人社局。
附件:人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联系人
沭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6日
沭阳县人才资源信息管理系统
建设工作联系人
单位(公章):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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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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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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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的单位名称需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保持一致。
人才办联系方式:电话83069820,邮箱:shuyang_rcb@163.com
人社局联系方式:电话83596105,邮箱:shuyangrs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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