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施教区学生报名工作,根据宿迁市《中心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施教区学生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
初中部:东至环城西路,西至通湖大道,南至西湖西路,北至古黄河。
小学部:东至南海路,南至清水河,西至通湖大道,北至古黄河。
二、招生对象
符合施教区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应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七年级应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其它年级因无空余学位,不招收插班生,所有年级不招收留级生。
三、认定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是确定其是否符施教区条件的主要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保持一致,均处于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可以认定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我校施教区条件。
具体认定办法以宿迁市《中心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为准。
四、时间安排
1.提交材料:6月10日——6月13日
2.补充材料:6月19日——6月20日
3.材料联网审核、入户调查:6月23日——6月30日
4.审核结果反馈:七年级7月1日,一年级8月1日。
五、需提交材料
1.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
3.如房产所有权人不是学生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关联证明和监护人无房证明;
4.报名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提供出园证及健康证明;报名初中七年级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5.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6.针对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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