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沭阳县胡集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学历及以上,财务财会类、经济类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有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存在较为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沭阳县胡集镇人民政府党群工作局(沭阳县胡集镇人民政府308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现场填写《沭阳县胡集镇招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蓝底彩色2寸照片2张。
2.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则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开考比例为1:3,若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
(二)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由沭阳县胡集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笔试成绩50%加上面试成绩50%为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入围公示人员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薪酬待遇
参照之前招聘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人员执行。
七、其他
(一)本公告由沭阳县胡集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沭阳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