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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简章

来源:都需网 时间:2017-08-14 作者:沭才网 浏览量:
因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发展需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经开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有中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布招聘简章、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 sqkfq.com/)、宿迁人才网(http://www. sqrc.cn/)、宿迁日报、宿迁晚报、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考人员需要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n.cn)、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报名表(附件2);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4)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
2017年8月7日—8月12日,每天8:30—18:00。
3、报名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霸王举鼎西南角工商银行南侧)。
4、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初审收取报名费用100元/人。
5、领取笔试准考证
2017年8月13—14日,每天8:30—18:00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相关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5日(周二)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宿迁市实小黄河分校(考场详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宿迁人才网、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专业技能测试
对于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没有达到1:6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专业技能测试总分的60%)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专业技能测试岗位见《岗位简介表》,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
(六)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于报考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其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由区组宣部组织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2017年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师范类毕业生证明,2017年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宿迁人才网、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告)。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对于报考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面试成绩公布方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宿迁人才网、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宿迁人才网、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体检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公示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学校签订派遣协议后,由公司将所聘人员派遣到委托单位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合同期为3年(每年需经相关学校考核合格后方可执行第二年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经委托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满后,委托单位根据教学安排和考核结果,需要继续留用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续签聘用合同,继续派遣到委托单位工作。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放,月工资2800元左右,课时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按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由学校统一发放。按规定参加相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27—88859912。
七、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333305、84333307
附件:1、岗位简介表
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报名表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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